工程物探

物探工作中如何確定任務?

  1、應結合具體情況,根據當地地質—地球物理特征尋找,具備物性前提的礦床、地層、控礦構造、有關蝕變巖石等作為物探工作目標物,要盡量發揮物探方法在構造研究,地質添圖,直接和間接找礦,礦區勘探等多方面的作用。
 
  2、物探工作主要解決的問題
 
  (1)配合大、中、小比例尺進行區域地質調查工作,提供研究基礎地質的資料。
 
  (2)成礦遠景進行間接找礦,以圈出找礦靶區、包括貴金屬、有色多金屬、黑色金屬、以及具有間接找礦前題的非金屬礦種等。
 
  (3)配合礦區及外圍普查勘探,對異常進行詳細研究、為尋找深部、隱狀礦提供線索。
 
  (4)勘查油氣、煤礦床。
 
  (5)在環境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中的應用。
 
  (6)其它工作,包括尋找爆炸物,地下管道、考古等人文活動遺跡調查等方面的應用。
 
  3、當探測對象(礦種、礦床類型、間接找礦目標物等)物理前提不明,物性差異不明顯、即探測目標與圍巖之間的物性差異不夠顯著,不能肯定能測出目標物異常時,或工作區存在較嚴重的干擾因素、使方法技術的效果受到影響、只能做為實驗研究項目來作。
 
  4、應用綜合物探方法時,要考慮其各自的特點,既使用前題、作用、效率、成本等。合理地確定具體任務,充分發揮其作用,當工作地區存在著多種可能使用的物探方法解決的問題時,應該考慮同時解決多種問題的必要性和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