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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陜西印發《條例》!明確地熱能在民用建筑中的應用

陜西印發《條例》!明確地熱能在民用建筑中的應用-地大熱能



11月25日,陜西日報全文刊發了《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旨在推動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促進建筑領域節能降碳,提升人居環境質量。《條例》共6章56條內容,主要包括總則、規劃與建設、運行與改造科技創新與推廣應用、法律責任、附則等6章內容。《條例》將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中介紹,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建筑物用能系統,是指與建筑物配套運行的用能設備和設施。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建筑。綠色建筑按照國家標準,由低到高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四個等級。
 

《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明確太陽能地熱能可再生能源民用建筑中的應用條件,加強對民用建筑應用可再生能源技術指導。新建、擴建和改建民用建筑應當根據當地資源與適用條件,選擇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熱水供應等。
 

《條例》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與支持保障,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工作考核體系,推動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的市場機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和新產品,促進可再生能源余熱資源的建筑利用,推動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相關產業發展。
 

資金支持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建筑節能的科學技術研究、產品開發、標準制定和工程示范;可再生能源綠色建材在建筑中的利用;建筑節能服務體系和監管體系建設;既有建筑圍護結構和用能設備設施的節能改造;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宣傳、推廣、培訓、獎勵等方面安排建筑節能資金給予支持。
 

《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對新建建筑節能、綠色建筑發展裝配式建筑發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等,提出主要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對在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近年來,陜西省不斷加快推動地熱能發展,2018年以來,當地政府出臺了《關于申報中深層地熱能建筑供熱試點示范的通知》《關于發展地熱能供熱實施意見》《陜西地熱能清潔取暖實施方案》《關于規范和加強地熱能建筑供熱系統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重大文件、規劃和具體政策,有力促進了陜西省地熱能產業發展
 

2023年陜西省印發《關于下達我省地熱能建筑供暖目標任務及建立地熱能建筑供暖項目建設“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的通知》,確立了2025年陜西地熱能供暖面積提高到7000萬平方米,2027年超過1億平方米的目標。《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發展條例》將進一步促進民用建筑領域地熱技術的推廣和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