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大熱能:7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經濟穩健向好、進中提質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40項政策措施,作為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山東省堅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擔當,聚焦突出問題靶向施策,強化經濟運行調控調節,堅定不移實現全年任務目標。
《通知》提出,優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上原料用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政策,對新上原料用煤項目實行1:1等量替代;省級重點項目實行市級審批、省級窗口指導后,具備條件的可使用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標作為新上原料用煤項目煤炭替代源。進一步優化“兩高”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替代源碳排放削減量由實際排放量調整為設計產能排放量。
關于進一步促進經濟穩健向好、進中提質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
習近平總書記視察
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堅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擔當,聚焦突出問題靶向施策,強化經濟運行調控調節,堅定不移實現全年任務目標,現提出如下
政策措施。
一、促進工業穩產增效
1.“一業一策”穩定重點行業,強化生產、庫存、訂單、用電調度,精準掌握運行動態。建立重點企業聯系服務工作機制,圍繞生產經營中階段性、周期性困難開展專項服務。(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
2.實施“三首”保險補償,對已經取得研發突破、具備生產能力、正處
市場推廣期的首臺(套)
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軟件,生產企業為其購買符合條件的保險,省
財政按照一定費率上限,給予單個企業最高500萬元保費
補貼。(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
財政廳、
山東金融監管局)
3.實施“十鏈百群萬企”產業鏈群融通創新對接活動,
2024年全年舉辦省級對接活動30場,帶動各市舉辦各類活動1000場左右,服務中小企業10萬家以上。提升中小企業
數字化轉型供需對接平臺功能,年內匯聚500家左右優質服務商。(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商聯、省國資委、省商務廳)
4.召開“2024產業投融資大會”,加大信用貸款、制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支持,拓寬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渠道,加強上市培育,優化應急轉貸服務體系,開展省級重點產業鏈投融資路演活動12場以上,促成投融資合作20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
二、加力補齊服務業短板
5.完善服務業運行月調度通報機制,開展“一對一”服務督導,拿出針對性對策舉措,穩住重點行業、重點區域。清單式推進832個重點服務業項目,確保三季度再投產57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6.統籌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精準支持一批優質項目。加快推動全息投影、
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數字
技術應用,促進虛擬現實
技術在
文旅、教育、健康等重點領域示范推廣,打造100個以上信息
技術創新解決
方案和典型案例。實施商務服務業領軍企業培育行動,支持引進企業總部和功能性機構、高端商務機構,培育特色樓宇、專業樓宇、億元樓宇。(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7.摸排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數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況,按照戶型面積合適、價格合適、位置合適的原則確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積極爭取國家3000億元保障性住房再貸款
政策,支持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牽頭單位:省住房
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8.增加高品質住宅供給,
2024年8月1日起,全省新出讓優質地塊上的商品住宅項目,按照高品質住宅標準進行建設,在優化容積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等方面給予
政策支持。(牽頭單位:省住房
城鄉建設廳、省
自然資源廳)
9.盤活閑置
土地資源,對超期一年以內的未
開發土地,企業承諾在一定期限內動工的,允許簽訂補充協議,重新約定開竣工日期和違約金繳納條款;對企業自身無力
開發的商服用地,支持市縣以合理價格收回,依法依規采取重新劃定宗地范圍、調整
規劃條件、變更土地用途等措施,重新供應。(牽頭單位:省
自然資源廳、省住房
城鄉建設廳)
10.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
政策,支持各市優化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中住房套數的認定范圍,推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降低繳存人購房交易成本和支付壓力。推進租購銜接,繳存人購買首套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將一年內的租房提取金額與賬戶余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牽頭單位:省住房
城鄉建設廳、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11.
2024年8月底前召開
城市更新項目推介會,加快實施160個片區更新項目,全年開工
改造老舊
小區56萬戶,完成城建
投資1500億元以上。(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
財政廳、人民銀行
山東省分行)
三、支持企業穩定經營
12.統籌落實6000萬元獎勵資金,對
工業經濟發展綜合評價前8名的市分檔給予獎勵。用好4000萬元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服務業企業發展壯大,對符合條件的高成長性企業依法依規給予一次性補助。(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13.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脫困支持力度,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2024年年底前可按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牽頭單位:省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廳)
14.組織開展清欠專項行動,完善企業賬款清欠機制,積極推進拖欠企業賬款化解。(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山東金融監管局,各市人民政府)
15.加快省屬企業存量資產專業化整合,推動
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主業集中,對非主業存量業務,按清理退出、轉型升級、對標挖潛、專業化整合4種方式分類管理;對非主業增量業務,按照商業一類5%、商業二類3%、公益類企業2%的標準限定非主業
投資占年度
投資計劃的比例。(牽頭單位:省國資委)
16.培育壯大農業龍頭企業,新認定100家省級重點龍頭企業,打造一批大灣區“菜籃子”生產基地和加工企業。對工商資本年實際新增投資1億元以上的農業投資項目,按照實際新增投資額的1%給予獎補,對現代設施農業建設貸款按照貸款額的1%給予單戶企業最高100萬元貼息。開展優勢特色農業全產業鏈提質增效試點,省財政分階段累計給予0.5億元至1億元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四、提速推進項目建設
17.開展省級重點項目中期調整,調入一批能盡快開工的優質項目;對三季度將投產的項目,列出清單、專班保障,確保三季度再投產1000個、新貢獻產值1400億元以上。繼續謀劃優質項目,爭取更多
國家政策性
資金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
18.全面加快高鐵、
機場、
公路、
城市軌道交通、沿海港口、內河水運在建項目建設,統籌中央和省級交通資金,支持柳長河段航道“三改二”工程、日照港疏港路西延工程、長島陸島交通碼頭、
威海客運中心綜合樞紐
改造提升等一批補網強鏈項目。
2024年下半年建成濰煙高鐵,新通車6條高速
公路,全年完成交通投資3250億元。將小清河沿線港口船舶裝卸運營
獎補政策延長至2026年6月30日。(牽頭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19.推進重點水利
工程建設貸款貼息、水利工程運行管護保險等政策落實,對省級
政策扶持范圍內符合條件的重點水利
工程建設項目,省財政按照不超過貸款額的1%給予貼息補助,單個項目的補助額度累計不超過3000萬元,試點期限3年;選擇風險防御需求迫切、有防洪任務的公益性小型水庫工程作為首批參保對象,省財政給予不超過總保費60%的
資金補助,試點期限2年。(牽頭單位:省水利廳、省財政廳)
21.推進煤電轉型升級,2024年下半年新建成大型煤電機組135萬千瓦,有序推動
供暖燃煤鍋爐清潔替代,完成存量煤電機組“三改聯動”500萬千瓦。(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
能源局)
22.提速推進
城市排水“兩個清零、一個提標”,2024年年底前累計完成54%的
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
改造,新增25個縣(市、區)完成整縣(市、區)制雨污合流管網清零。聚焦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工業廢水預處理等領域,探索實施“綠島”工程試點,推進污染物統一收集、集中治理、穩定達標排放,減輕中小企業治污成本。(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
生態環境廳)
23.優化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新上原料用煤項目
煤炭消費替代政策,對新上原料用煤項目實行1:1等量替代;省級重點項目實行市級審批、省級窗口指導后,具備條件的可使用
可再生能源增量指標作為新上原料用煤項目
煤炭替代源。進一步優化“兩高”
碳排放減量替代辦法,替代源
碳排放削減量由實際排放量調整為設計產能排放量。(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
生態環境廳)
五、挖掘釋放消費潛能
24.加大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
以舊換新“六大工程”支持力度,全力爭取
國家政策資金支持,深挖釋放工業、交通、農機、教育、
文旅、衛生等領域設備更新需求。支持各市對新購置乘用汽車和進行汽車置換更新的個人消費者進行
補貼,對
新能源汽車給予傾斜;擴大家電
以舊換新補貼支持范圍,重點支持售新,提高補貼標準;統籌金融機構和商家營銷
資源,對家裝廚衛“煥新”領域新增信貸消費的個人消費者進行貼息等補貼,省財政統籌資金對各市
以舊換新工作進行
獎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
生態環境廳、省公安廳、省農業
農村廳)
25.深入實施“消費促進年”行動,抓好暑期、中秋、國慶、“雙十一”等重要節點,帶動全省舉辦超千場促銷活動。推出“海上有
青島”等精品
旅游演藝項目,組織美食街、魯菜、小吃、名廚等
旅游餐飲“四個一百”評選活動,通過媒體平臺、網絡達人廣泛宣傳魯菜
文化及美食打卡點。加快推動
旅游住宿業高質量發展,2024年年底前星級飯店和五星級飯店比去年分別新增70家和8家以上。(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
文化和
旅游廳)
26.大力推進“引客入魯”,赴
長三角、
粵港澳大灣區、京津冀等重點區域展示推介、開拓客源,2024年下半年重點開展2024
國際孔子
文化節、“沿著黃河遇見?!?,以及“好客山東露營季”、“好客山東賀年會”、研學旅游等系列主題活動,擦亮“好客山東 好品山東”品牌。高規格辦好
中國(山東)·
德國文旅年、“上合之夏”等
國際交流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市
申報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更大力度促進入境旅游。(牽頭單位:省
文化和旅游廳、省公安廳)
27.實施公共文化場館促消費行動,推進534個公共文化場館在2024年10月7日前免費開放至晚7時。制定支持營業性演出健康發展指導
意見,下半年組織3000場以上營業性演出,鼓勵各地舉辦萬人以上大型演唱會、音樂節;對大型營業性演出實行“容缺預審”,推行審批告知承諾機制,受理審批時限由法定的25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牽頭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六、全力穩住外貿進出口
28.深入實施“好品山東 魯貿
全球”
市場開拓行動,2024年下半年組織140場以上境外展會、10場以上專題對接活動,對主辦類展會和各市組織的重點類展會展位費給予70%的補貼。組織開展
國際精準采購,從
全球客商數據庫中篩選采購商邀請來魯源頭直采,助力企業搶訂單。(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29.培育
國際貿易供應鏈頭部企業,用好50億元再貼現供應鏈引導專項額度和30億元再貼現外貿引導專項額度,支持金融機構為符合條件的國際貿易供應鏈頭部企業簽發、承兌或持有的票據辦理貼現。鼓勵銀行機構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等方面對國際貿易供應鏈頭部企業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信用保險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給予國際貿易供應鏈頭部企業優惠費率。(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
30.支持企業擴大糧食、原油、鐵礦石等大宗商品進口,推動重點企業發揮進口供應鏈綜合服務優勢,提前做好進口儲備,促進大宗商品進口回升。(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
31.支持符合政策要求的重要原材料、核心部件減免稅進口,對部分免予辦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關鍵汽車零部件實施“先聲明后驗證”;對涉及CCC認證的部分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在檢驗時采信認證認可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實施新
能源汽車集港、查驗、裝箱、出運“一站式”集中作業,實現區港聯動、多式聯運無縫銜接;對符合條件通過中歐班列等鐵路運輸的新
能源汽車等不按危險貨物管理。對出口鋰電池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試點實行“檢查驗證+合格保證”,提高鋰電池出口效率。(牽頭單位:
青島海關、
濟南海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
32.用足用好
專項資金,實施優化國際海運航線
補貼政策、海鐵聯運班列出口下水集裝箱
補貼政策,對承擔國際海運業務的船公司和海鐵聯運代理公司給予運費補貼。(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
33.加強對外經貿往來,辦好“好品山東”
新加坡展、
中國山東出口商品(俄羅斯)展覽會等重大經貿活動,建設中歐班列海外集結中心,支持地方性金融機構多途徑為外貿企業提供資金結算服務。(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
七、提升招商引資質效
34.制定高質量推進招商引資
行動計劃,建立科學、精準、透明、合規招商引資評價體系,推動各市進一步規范招商引資行動,構建招商引資新模式。精準對接重點區域
市場,制定深度對接京津冀、
長三角行動
方案,2024年下半年再舉辦10場省級招商活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35.指導有條件的
開發區推出“標準地”、建設“標準廠房”,讓企業拿地即開工,首批每個市選擇1-2個
開發區開展試點,搭建招商引資新平臺。實行“標準廠房”所在
園區統一環評、能評,逐一明確產業入駐條件和環評、能評要求,符合條件的項目不再單獨開展環評、能評。支持開發區產業項目布局優化,將國家級、省級開發區范圍內成片開發公益性用地比例由最低40%降低至25%。(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
省科技廳、省
自然資源廳、省財政廳)
36.辦好跨國公司領導人
青島峰會、
新加坡山東周等重大經貿活動,再招引一批重大外資項目。落實外國投資者境內取得利潤再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鼓勵外資企業增資擴股。盯緊“三個一批”重點外資項目,推動早落地、早到資。(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37.制定重點領域急需人才引育留用專項行動
方案。制定加強柔性引才用才的
若干措施,支持用人單位通過項目合作、顧問指導、兼職掛職等多種方式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省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廳)
八、提高安全發展水平
38.實施離校未就業
高校畢業生服務攻堅,及早開展“職通
央企”、“海聚山東”等專項活動;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
高校畢業生、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
養老保險費的企業,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牽頭單位:省人力
資源社會保障廳)
39.全面落實防范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一攬子
方案,分類推進政府平臺
市場化轉型。(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山東金融監管局)
40.制定落實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
實施方案,精準做好農田管護,在全省全面實施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
種植收入保險,用足用好2億元農業
防災減災資金,確保秋糧豐產豐收,2024年全年糧食總產量1100億斤以上。(牽頭單位:省農業
農村廳、省財政廳)
以上40項政策措施,作為2024年“促進經濟鞏固向好、加快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政策清單(第三批),未明確實施期限的,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切實扛牢穩定經濟運行的重大責任,對照職責分工,細化落實舉措,跟蹤推動重點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地達效;各市要對照省里各項任務部署,結合本地實際抓好落實,進一步鞏固和增強經濟回升向好態勢,努力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多作貢獻。